独派「斩首」蒋中正铜像当「尿壶」 判入监8月不得易科罚金
「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郭志刚,去年4月「斩首」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中正铜像,并带回家当「尿壶」,遭判有期徒刑8月。(中时资料照)
「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郭志刚,涉嫌于去年4月「斩首」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中正铜像,被控毁损罪案,士林地院审理时,因郭自承将斩下的蒋中正铜像带回去当「尿壶」,法官17日改依加重窃盗罪判处郭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罚金。
去年4月20日凌晨,郭志刚将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中正铜像头部锯断后,并喷上红漆及写下「228元凶」及「杀人魔」。5月26日,士检依毁损罪起诉郭志刚。
但郭并无悔意,在蒋中正铜像修复后,又于6月14日晚间,与友人林廷颖带着乙炔以及焊枪,再度前往锯头,被巡逻员警经过发现,当时铜像后颈已经白白一块,郭等2人坦承是以高温熔化,破坏铜像,警方当场依现行犯逮捕2人。士检8月再依妨害职务上掌管之文书物品罪起诉起诉郭、林2人。
去年10月,士林地院针对郭2度「斩首」蒋中正铜像案开庭时,郭志刚辩称,他是为了去威权化信仰,是种「行为艺术」,强调自己无罪。
不料,去年12月21日,台北市中正高中校园内的蒋中正塑像再遭「斩首」,并在铜像上喷有「不移除,不改名,就砍头」白漆,警方又查出是郭志刚涉案,并在立法院旁中山南路独派驻留帐篷内发现断首,依毁损罪、妨害公务罪再将郭移送士检侦办。
郭志刚去年4月首度「斩首」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中正铜像,被控毁损案,士林地院17日宣判,法官变更起诉法条,改依加重窃盗罪判决郭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