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导张作骥涉性侵女编剧 二审仍判3年10个月

张作骥被控性侵女编剧案,二审仍判3年10个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名导演张作骥被控性侵女编剧案,今年6月台北地院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个月,张不服判决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8日驳回,全案可上诉。

曾获国家文艺奖的张作骥,被控于去年5月在工作室性侵女编剧,台北地检署去年8月依强制性交罪将他起诉。

今年6月间一审宣判时,张透过律师凃成枢发表声明,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且无法接受,并于受到判决书后上诉。不过,高院法官认定他为逞一己淫欲、违反女方意愿强制性交,造成原告身心不可抹灭的伤痛,因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