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出游惨遭轮流性侵 国二女爱上学长辩「我自愿的」

▲每年放暑假都是学生出意外的高峰期家长应特别留心子女活动。(图/示意照/取自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13岁国二女生暗恋吕姓同校学长多时,她趁暑假结束前跑到学长家偷尝禁果未料吕生完事后,竟丢下一句「我朋友也要」,随即指示房外友人性侵少女。被害少女担心学长触法,到案还一味袒护坚称「我是自愿的」,但检方调查发现吕姓少年和友人预谋犯案多时,将2人均依7年以上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

检警查出,15岁吕姓少年早知同校学妹小可」(化名)爱慕他,心想「不吃白不吃」,遂与17岁潘姓友人设局骗她入瓮。去年8月某日,吕邀小可到海边玩,当天早上,小可和另一名女同学吕家集合,吕带小可参观他的房间,两人就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两人完事后,小可沉浸在和心上人亲密接触的喜悦,没想到学长却喝令她不要穿衣服,「妳等一下,我朋友也要」,话说完就走到隔壁房间向正在打电动潘生说:「你不是也要?」潘生听完立即冲进房性侵小可,过程中她曾数度尖叫求救「我不要」、「别这样」,吕生不但未伸出援手,反要胁同行女生保密

可纸总是包不住火,开学后没多久,这事就在校园内传开,闹得学生、老师、家长人人皆知,校方最后选择报警处理。但警方笔录时,小可仍不断袒护学长,强调他们是「两情相悦」,只有潘生是霸王硬上弓。

由于小可未满14岁,吕生也未满16岁,检方本来打算引用「两小无猜条款」放吕一马,不过承办人员深入调查发现,吕和潘早已计划犯罪多时,讨论如何轮流分享小可,依此认定吕是轮奸的共同正犯,将他和好兄弟一齐起诉,若确定有罪,最少也要判7年以上。

新闻词典「两小无猜条款」:两小无猜条款是针对未满18岁者犯「妨害性自主罪」时必需告诉乃论的规定。因为双方都是未成年的小孩,只因好奇或相爱而误尝禁果,故定下此一例外,得免除或减轻其刑。(资料来源/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