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层涉内线遭起诉 浩鼎声明:错愕!相信同仁清白

▲浩鼎董事长张念慈(图中)涉行贿遭到起诉。(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日前宣布浩鼎案侦查结果,认定浩鼎董事长张念慈涉嫌行贿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对此,浩鼎发声明表示,「深感错愕,但深信董事长及相关同仁清白」,并强调所有研发计划绝不会因此受影响

士林地检署侦办浩鼎案,查出涉嫌利用职务违法股者包括张念慈、副董许友恭总经理黄秀美、总管理处协理廖宗志、研发长游丞德等;另外,张念慈涉嫌以3,000张浩鼎股票行贿翁启惠,盼翁启惠从职务上协助浩鼎生产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翁启惠则利用女儿翁郁琇帐户,收受3,000张股票。

对此,浩鼎发出3点声明如下:

第一、据士检公布内线交易的起诉理由,重大消息认定以104年8月28日召开专家会议为起始点,认为内部人已知解盲必将失败,故而是日起至解盲前,凡内部人卖股均视为内线交易而列被告;此显然系对新药临床试验与解盲程序严重误解所致。当日会议目的仅在讨论解盲适当时机,与会专家均认为,依当时实验数据资料至105年第一季应已臻成熟,并考虑于六月召开美国临床肿瘤医学会(ASCO)发表实验结果,故决定105年第一季执行解盲计划。二、至于本公司董事长张念慈遭指控向翁前院长行贿部分,亦与事实不符:(一)浩鼎董事会为感谢董事长对公司的长期奉献和改良制造技术,因而通过给予1500张技术股决议;惟经济部就技术股之认定有意见,本公司董事长为免影响公司公开发行进度,乃决定放弃,所以1500张技术股从未发行,董事长更无从以此向翁前院长期约贿赂。(二)至于起诉理由所指翁前院长所取得之3000张浩鼎股票,股款均由翁前院长全数付清,相关款项支付均有明确可靠之金流纪录可供查证,并非张念慈所交付之贿赂,士检却指称此系本公司董事长行贿翁前院长之贿赂,绝非事实。

浩鼎声明稿指出,新药研发,原是一条高风险且艰辛的漫漫长路,浩鼎解盲以来虽遭遇各种横逆,浩鼎在倍感挫折之余,但仍坚信司法公正终会还给浩鼎及相关同仁应有的清白。浩鼎不会忘记投入台湾生技发展初心,仍将以人类健康为重,矢志发展台湾品牌新药,在此宏愿未实现前,绝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