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全文...涉收9300万股票遭起诉 翁启惠斥检方:穿凿附会

翁启惠成为上第一位因贪污遭起诉的中研院长。(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中央研究院前院长翁启惠9日遭士林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成为第一位遭起诉的中研院长。检方发现,浩鼎董事长张念慈涉嫌以总价约9300万元的股票行贿翁启惠,不过翁启惠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取得3000张浩鼎股票是自有基金,痛斥地检署「穿凿附会、滥行起诉」。

浩鼎案侦结,检方调查,翁启惠与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私交甚笃,带翁启惠担任公职,中研院自2007年起,以技术转移、合作研究开方方式,与浩鼎合作研发抗癌疫苗相关技术。2011年10月,张为了取的关键技术企图以1500张技术股最为交换条件行贿翁启惠,但因经济部察觉有异,双方作罢。

但2012年12月,张念慈又以3000张浩鼎股票行贿翁启惠,希望借助翁的中研院长身分,协助浩鼎取得生产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翁为了避免受质疑,利用女儿翁郁琇的证券帐户,收受3000张股票。检方遂依贪污罪将翁起诉,但内线交易部分则不成立。

翁启惠则发表新闻稿声明声称从未与张念慈讨论1500张技术股问题,更没有收受1500张技术股,怒斥士林地检署新闻稿内容纯属虚妄」;至于3000张浩鼎股票部分,翁启惠称是由自有基金给付取得,与担任院长职务无关。

以下为翁启惠声明稿全文

对于士林地检署于今日发布新闻稿并起诉本人于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期间与张念慈期约收受贿赂及收受贿赂罪,本人对士林地检署穿凿附会,滥行起诉,深感震惊与愤慨。特此澄清如下:1.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称本人同意张念慈以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为对价,作为取得中研院关于糖分子研发成果的交换条件。惟本人从未与张念慈讨论所谓1500张技术股问题,更从未同意收受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所指摘的内容,纯属虚妄。2.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另指称本人收受张念慈行贿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并利用中研院院长身分协助浩鼎公司生产糖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云云,更属无稽。本人基于浩鼎公司的母公司创办人身分,本来即有认购浩鼎公司发行股票资格。本人所取得的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是本人用自有资金全额给付取得,与本人担任中研院院长职务无关。士林地检署竟完全忽视本人针对取得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的原因及就资金来源所提出的详细证据及说明,草率提起公诉。

本人感谢侦查期间关心本案之众多友人,本人绝对没有败坏官箴或损及人民公务员职务公正性之信赖,对于地检署疏于查证,滥行起诉,本人深感悲哀。本人回台,一心贡献家乡不料受此屈辱,严重斲伤本人学术声誉,本人不会辜负国人期待,将在司法程序全力捍卫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