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搜索桃园市府 2局长替2副局长喊清白

桃园检方动作,指挥廉政署等相关单位,搜索及约谈桃园市政府劳动局经发局两局处局长及相关人员,王安邦朱松伟两局长发声明,强调遭约谈两副局长未逾法。(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桃园检方13日大动作指挥廉政署等相关单位,兵分多路前往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及经发局,搜索及约谈两局处副局长及多名承办员和厂商调查疑涉贪情事,继市府新闻处发布声明稿后,劳动局及经发局局长王安邦与朱松伟,亦陆续发出声明,强调遭检方约谈的两位副局长,依法行政,未逾越法律界线

劳动局王安邦局长表示, 13日上午桃园地检署指挥法务部廉政署至该局进行搜索,经了解可能与违反就业服务规定裁罚有关。 据查,该案为当事人非法容留他人所申请聘雇的外国人,系违反就业服务法规事项;另原雇主亦因指派外劳从事许可工作,违反同法规定,皆予以依法裁罚。

劳动局向来查获当事人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聘雇或容留外劳均依法裁罚,该案亦于接获检举后,依法定程序约谈相关当事人,并业已于105年10月11日裁罚共计18万元。该案稽查及裁罚都依照规定处理,并无差别。而遭约谈的李副局长原服务于警察大学,100年1月至劳动局担任主任秘书,103年担任副局长至今,身为资深事务官,对本局业务娴熟,应了解相关法令规范,并恪遵办理经济发展局长朱松伟表示,经过调阅该案公文,市政府没有违法放水,核准该案该申请人「临时工厂登记证」,经发局公务员也依法行政,未逾越法律界线。

朱松伟指出,有关桃园地检署调查桃园市平镇区○○公司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一案,查该公司系于104年5月21日向该局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从事金属制品制造业,惟经该局查得申请人不符合「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办法」第2条第1款「于民国97年3月14日前已从事物品制造、加工,且申请时仍持续中」之规定,遂依同办法第7条第2款于105年1月12日驳回其临时工厂登记之申请,是本案并未予核准,后申请人于105年2月5日提起诉愿,案经经济部于105年6月23日诉愿驳回。

朱松伟强调,所有程序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没有放水。而且该局王副局长任职该局十余年,是资深的事务官,历任两任县长,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有超过五年的资历,对于工厂登记及稽查等管理辅导法规极为娴熟;针对本案,经济发展局系恪守依法行政的立场,驳回○○公司临时工厂登记之申请,该局将秉持勿枉勿纵立场,主动配合检调单位侦办案情

王安邦与朱松伟两局长进一步表示,该两案已进入侦查阶段,劳动局与经发局亦会配合检察机关侦办,力求勿枉勿纵,并期盼尽速完成侦查以厘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