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涉贪遭起诉 浩鼎行贿9300万交换技术

▲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资料照。(图/记者李毓康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浩鼎案9日侦结,士林地检署认定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等5人涉内线交易罪,前中研院长翁启惠及张念慈另涉行贿及收贿罪嫌,一并遭起诉,也让翁启惠成为首位涉贪遭起诉的中研院长。不过翁启惠晚间则发表声明,否认涉及贪污,并批评检方「穿凿附会、滥行起诉」。

检方调查,翁启惠与浩鼎董事长张念慈求学时认识,私交甚笃,共同创立科技产业,待翁返国担任公职后,中研院自2007年起开始将研发抗癌疫苗之相关技术,以技术转移、合作开发等方式,与浩鼎合作。其中生产疫苗所需的重要材料「Globo H糖分子成本高昂、生产步骤繁复,张念慈想降低成本与生产步骤,遂由翁的中研院研究团队持续改进糖分子生产方法

▼翁启惠成为第一位涉贪遭起诉的中研院长。(图/记者杨佩琪摄)

2011年10月间,张念慈为了取得生产上的重要关键技术,拟以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作为对价,交换中研院的研发成果。翁启惠先向张念慈表示应允,但随后经济部认为发行技术新股案有疑义双方因此作罢,仅达成期约贿赂。

张念慈为尽早取得中研院研发技术,又于2012年12月间,以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约9300万元)作为对价条件行贿翁启惠,想借助翁启惠的中研院院长身分,协助浩鼎公司生产糖分子,以及取得酵素合成法专属授权。翁为避免遭质疑,便利用女儿翁郁琇的证券帐户收受3000张股票。同年年8月31日,中研院开始与浩鼎洽谈授权糖分子材料移转事宜,但因条件谈不拢,张念慈改以「润雅公司」名义洽谈。

2012年12月,张念慈指示润雅执行长曾毓俊和翁启惠私下签订10公克糖分子材料移转契约,翁启惠也指示研究团队成员吴宗益满足浩鼎需求。2013年4月25日,为让浩鼎及早取得技术,润雅与中研院签订专属授权备忘录,润雅无须付费,即可派员到中研院学习酵素合成法。直到2014年4月23日,翁启惠认为润雅取得技术恐对浩鼎不利,未经研究发展成果管理委员会审议,迳行解除备忘录并与浩鼎签订专属授权契约。

检方认为,1500张技术股部分虽因经济部有疑虑而作罢,但翁、张两人已涉期约贿赂罪;至于3000张股票部分,翁、张则分别收贿、行贿罪嫌。

不过,翁启惠9日晚间发布亲笔签名声明稿指出,他从未与张念慈讨论1500张技术股问题,也从未同意收受浩鼎技术股,怒斥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所指内容纯属虚妄」。

声明稿指出,士林地检署称翁启惠收受张念慈3000张股票贿赂,并利用中研院长身分协助浩鼎公司云云,属无稽之谈。翁启惠表示,他基于浩鼎的母公司创办人身分,本就有认购浩鼎公司股票资格,他所取得的3000张浩鼎股票,是利用自有资金全额给付而来,与担任院长职务无关。他说,士林地检署忽视他提出的证据及说明,竟草率提起公诉,「将在司法程序全力捍卫清白」。

翁启惠因浩鼎案而成为史上第一位涉贪遭起诉的中研院长,对此总统府表示,府方立场是尊重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勿枉勿纵。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说,翁启惠遭起诉,证明他当初质询内容正确,不幸言中;曾铭宗认为,如能把违法清除干净,对产业有正面的效果

▼浩鼎董事长张念慈也涉及行贿、内线交易。(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