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技转收入5700万 翁启惠:国库、中研院、产业界3赢

▲涉浩鼎贪污案翁启惠今天出庭应讯。(图/记者黄克翔摄,下同)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涉嫌收受浩鼎生技董事长张念慈股票,2人被检方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起诉,距离上次开庭约4个月,士林地院今再开庭,翁启惠表示,他是GloboH发明人也是浩鼎创办人,才会持有股票,这与院长身分无关;翁还发声明指出,「此次技转收入超过5700万,对国库、中研院、产业界三方都赢的局面。」

检方主张,2014年4月25日中研院和浩鼎公司签订第二次技转合约,约定半年内要交付GloboH糖分子,但翁启惠早在2012年12月17日时任院长时,就以个人身份私下签署材料移转契约,且也未经过中研院研管会审核,擅自谈合作,未遵守内部颁布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翁启惠表示,他是糖分子的发明人,中研院过往10大技转案中,有6件是本人的研发成果,而这次技转过程中,他是以创作人身分接受智财处征询沟通,从未以院长职位介入技转事务,浩鼎草创阶段接受张念慈建议,以浩鼎母公司创办人身分,投资使用他专利技术的浩鼎公司以示支持,也与院长职务无关。

对于检方起诉书内容,翁启惠辩称,关于指控中研院违法第二次技转浩鼎案是「谬误」,浩鼎早先已出资与中研院产学合作,依规定取得技转优先权,「既然有优先权,又何必行贿任何人?」浩鼎早在美国母公司时期,已使用他原创的糖分子合成技术,是后来继续出资与中研院合作进行改良,「此次技转收入超过5700万,对国库、中研院、产业界三方都赢的局面。」庭末,法官谕知10月25日再行最后一次准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