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张浩鼎股票就是给女儿? 翁启惠:怕大家跟随购买

士林地院开庭审理浩鼎案,翁启惠坚称,检方不理解技转。(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涉嫌利用女儿名义,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长张念慈行贿3000张、市值9300万元的浩鼎股票,2人被依贪污罪起诉。士林地院今天续开准备程序庭,针对翁投资浩鼎、股票登记以及3000张股票登记女儿名下部分进行厘清。庭后,翁启惠表示,「本来要给创作人,登记女儿名下是担心以院长身份公开购买,大家可能会以为是一般理财行为而跟随购买。」

检方在上次庭讯,针对3000张浩鼎股票部分临时变更起诉法条,认为翁启惠违反《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回避处理原则规定。翁启惠当庭辩称,检方起诉书中许多时间错置,翻译电邮也扭曲他的意思,至于此规定是规范承办技转之行政人员研究员,不包括院长,更何况整个技转流程并无到院长层级;翁的委任律师表示,检方不了解技转精神,本案就是浩鼎付钱要中研院技转,翁启惠持有浩鼎股票,只有利害关系,不见得有利益冲突

张念慈也供称,检方并不理解他与翁启惠间的数十年好交情,情如兄弟,「哪来的动机去行贿?」且他们俩还一起创办Optimer公司,起诉书中有很多误解。

庭后,翁启惠步出法庭受访,对于媒体询问3000张股票本就决定要给女儿?他表示,「当然,本来要给创作人,但因为我是院长,如果用院长名义公开购买可能外界会以为这是一般理财行为,大家跟随购买」,当时也有表明不便以自己名义持股,张念慈则建议用女儿名义,且他所有美国Optimer股票都放在家庭信托受益人都是家人小孩,所以才会这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