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浩鼎案被控内线交易 翁启惠再获不起诉
▲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因浩鼎案被控贪污、内线交易。内线交易部分,高检署发回士林地检,依旧裁定不起诉。(图/资料照/记者张曼苹摄)
检调侦办浩鼎案,贪污罪部分将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起诉,但内线交易部分不起诉。对此高检署发回士林地检再议,士检认为,翁启惠并非利用解盲不如预期避损,依旧裁定不起诉处分。
根据士林地检署表示,翁启惠在2015年8月28日得知临床实验未达标准,2016年2月18日解盲前一天,卖出10张浩鼎股票,不过因翁启惠与其他11名主管,在2月21日参加专家会议时,才知道解盲结果不如预期,因此卖股部分,并非原先认为利用解盲结果的利空消息,卖股避险,因此皆获不起诉处分。
但高等法院检察署认为,翁启惠和11名主管皆为浩鼎高层,且翁启惠与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熟识,要得知专家会议内容并非难事,因此发回士检追查。
不过士检发现,专家会议内容并未作成书面纪录,也无公文,浩鼎11名高层皆非医学部门人员,无法知悉会议内容,且皆证明,会卖股多因有私人资金需求,因此罪证不足,不起诉。
至于翁启惠的部分,因卖股当天,有证券营业员打电话给翁启惠,询问是否要趁解盲前、股价上涨之际出脱一些股票,翁启惠听后,答应卖股,与解盲消息无关,因此二次裁定,依旧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