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署驳再议 前永大机电董座13人被控内线交易获不起诉确定

许作名(本报资料照片)

调查局怀疑,台湾知名电梯企业「永大机电」前董事长许作名及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及其亲友共13人,于2018年日立集团接手永大经营权的重大讯息前,提前买进永大股票涉嫌内线交易,各自获利数十万元,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调查后认为罪证不足,不起诉许作名13人,台湾高检署日前已驳回北检依职权再议,许作名13人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对此,许作名表示,对于高检署维持不起诉处分,让喧扰一年多的案件终告落幕,他感谢司法还我清白,也始终相信司法公正。对未来将全力投入新事业与新书著作。

本案发生于2018年间,永大机电2018年10月26日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本公司对Hitachi集团拟公开收购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关事宜说明」重大讯息 ,揭露日立集团拟以每股60元价格公开收购永大普通股1亿5661万9362股至3亿6096万4461股,相当于永大38.32%至88.32%股份。

调查局怀疑,永大前董事座、时任永大电梯设备总经理许作名、公司主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及相关亲友在该重大消息确定后、公开前,因知悉该重大消息,利用本人或借用他人证券帐户,大量买进永大公司股票,各自获利30至60万不等,涉犯《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

但检方调查后认为,并购契约之成立,通常须历经初步磋商、达成协议、签订契约,董事会决议等,在双方初步磋商过程,因属意见交换,若未达成共识,难认已有合并雏型。

检方认为,永大公司是2018年10月26日被动接获日立公司于网站上所公告,拟以每股60元公开收购永大股票讯息,自此才确悉日立的公开收购案,永大身处收购方,并没有取得显然优于一般市场投资人的资讯。

日立收购决定是2018年10月26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公告于日立官网,检方认定,本件并购案的重大消息明确时点,以及消息公开时点,均为2018年10月26日。

检方认为,许作名13人买卖永大股票的时间点,均难认定重大消息已达具体明确,他们在重大消息明确前的买卖行为,并非证交法禁止内线交易规定范畴,认定13人罪嫌不足,于今年8月将13人均不起诉。

北检并将全案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经高检署审核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因此许作名13人获不起诉处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