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案再议被驳回 陈菊不起诉确定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81石化气爆共造成32死、321多人受伤,高雄市长陈菊等5名官员,高雄地检署在去年侦结后,原本裁定不起诉处分,但家属不服声请再议,高雄高分检认为雄检已经查明清楚,在9日驳回再议,全案不起诉确定。

高雄市镇区、苓雅区在去年7月31日深夜,发生严重丙烯外泄,引发严重气爆,不只造成多人死伤,包括三多一、二路、凯旋三路、一心一路等多条重要道路也严重损坏,也因此陈菊、前副市长刘世芳、高市府消防局长陈虹龙、前环保局长陈金德劳工局长钟孔炤等5人,被指渎职废弛职务等罪,刑责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高雄地检署去年12月18日侦查终结后,起诉李长荣化工董事长厂长、负责输送丙烯的华运公司人员与当初箱涵验收人员共12人。至于陈菊等5人则查无任何故意废弛职务的行为,因此均予不起诉处分。

伤心的家属无法接受,向雄检声请再议,再依职权送交高雄高分检再议。检方指出,陈菊在气爆发生前,曾多次与刘世芳等人连系,还派秘书现场了解;事发后便联络所有局处首长灾害应变中心,并以电话跟请求临近县市支援,认为雄检查内容并无不妥,所以予以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