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背信案 高检驳回再议 林郭文艳3人不起诉确定

华映工会今年2月赴北检告发林郭文艳涉嫌《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资料照片)

大同公司今召开董事会改选董监事外界预料董事长林郭文艳将下台,但她日前遭旗下华映工会告发她与丈夫前华映董事长林蔚山、前总经理林盛昌涉嫌《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获台北地检署不起诉,案经台湾高检署驳回再议,林郭文艳3人获不起诉确定。

不过,北检怀疑,林郭文艳等人为让华映在大陆上市,隐匿利空重大讯息,另依《证交法》财报不实罪起诉林郭文艳、林蔚山、林盛昌、前财务简永忠、汪志成5人。台北地院上周首度开庭传唤林郭文艳等人说明。

大同旗下面板厂中华映管,去年下市破产,积欠员工12亿元的薪资资遣费退休金,事后劳动部垫付近8亿元。今年2月,华映工会赴北检指控大同与前华映高层涉隐匿重大利空讯息,损害华映利益,告发林郭文艳、林蔚山等人涉嫌《证交法》特别背信、财报不实、不合营业常规罪。另金管会也将华映案移送侦办。

北检分案侦办后,8月侦结起诉林郭文艳5人,至于林郭文艳、林蔚山、林盛昌3人涉嫌违反《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部分检方认为,林郭文艳等人为使收购案顺利,并让大陆华映能在大陆挂牌上市,因此签署承诺书,难认有故意损害台湾华映利益,认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北检不起诉林郭文艳3人后,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核认为再议无理由,予以驳回,因此林郭文艳3人获不起诉确定。

此外,大同股东不满大同子公司福华电子前年狂卖1.3万张大同股票,告发福华电子董事长林蔚山、董事林郭文艳10人违反《证交法》,另获北检不起诉,目前该案仍由高检署再议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