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掏空 台高检驳再议 前农林女董座获不起诉确定

北检

前台湾农林公司董事长林金燕,遭股东检举以农林及子公司台林投资1.7亿高价买进隽大公司股票,之后再贱卖给特定人,还以台林公司资金收购农林股东委托书,巩固个人农林经营权,涉嫌违反《证交法》。台北地检署不起诉林女,将全案送台湾高检署再议,案经高检署驳回,林女获不起诉确定。

林金燕自2006年至2019年担任股票上市的台湾农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农林子公司台林投资公司董事长,遭股东检举她于2012年2月、5月、2013年3月间,以农林、台林公司资金,以现金增资方式,花费1亿7000万元高价购买亏损严重的隽大公司股票1万7000张。2013年12月、2014年10月林女再以每股0.1元购买隽大公司股票给特定人,涉嫌掏空。

此外,林女遭检举于2012年间以台林公司名义花费115万9000元,委托坊间公司征求股东委托会,以巩固她个人在农林的经营权,涉嫌违反《证交法》,案经金管会、调查局送办。

北检认为林女罪嫌不足,今年3月将林女不起诉处分,并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林女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