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小模命案梁思惠不起诉定谳 高检驳回死者家属再议

▲陈姓小模家属提出三大疑点,包括梁思惠程宇投宿台中饭店内找到死者证件物品,认为梁思惠为确为共犯,声请再议。但高检署驳回,全案定谳。(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南港小模命案中,一度被怀疑是与凶手程宇合谋的梁思惠,先前获得不起诉处分,但死者家属提出3大疑点,包括认为应对2人进行测谎等提起再议,高检署认为梁思惠并未涉案,驳回再议定谳。

家属提出的疑点包括,在梁思惠台中下榻的饭店里,检警找到死者的身分证、驾照等物品,程宇能豪不避讳的,在同房的梁思惠面前丢这些物品,显见2人有共谋关系

另外,程宇的供词,始终紧咬着梁思惠与他共同犯案,应该对2人进行测谎。而梁思惠表示,她的手机被程宇用来联系死者,手机最后是由她的妹妹保管。家属认为,是否是梁思惠主动把手机给程宇,应该传唤梁思惠的妹妹说明。

不过高检署认为,案发现场及附近所有监视器画面,都没有梁思惠的身影,现场鞋印经过鉴识,也确认是死者和程宇的,并没有梁思惠的;楼梯间口罩矿泉水保特瓶验出的DNA,也没有梁思惠的,现场可说完全没有梁思惠在场的证据

而梁思惠是否主动将手机交给程宇,根据通讯老板证词无法证明是梁思惠要求程宇变卖手机;且梁思惠的手机早被限制发话,遗失时因此没有报案的说法,高检署认为并非不合理

至于家属认为应要测谎,高检署认为,测谎结果可以作为补强证据的参考,但不是事实判断的唯一依据,也不法依此就判定梁思惠涉案。综合以上原因,驳回家属声请再议,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