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同华映案起诉林郭文艳 违法隐匿利空资讯「保证大陆公司获利10%」
大同公司2任董事长林郭文艳、林蔚山夫妻,为了赴陆借壳上市,在大陆官方要求下,承诺让大陆华映科公司年获利10%,否则以现金补足,但大同和台湾华映只在重讯公布收购大陆公司的利多消息,长达8年未揭露保证获利的利空,涉嫌隐匿攸关投资意愿的重大事项,北检21日依违反《证交法》财报不实起诉林郭、林以及前华映总经理林盛昌、财务长简永忠、汪志成等5人。
▲大同董事长林郭文艳和入狱服刑的老公林蔚山都遭起诉违反《证交法》。(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近年来频传经营权之争的大同集团,在2019年时陆续传出旗下公司破产消息,其中台湾华映公司宣告破产重整时,立委黄国昌质疑,华映在2010年到大陆设华映科技,应深圳证交所要求,要保证华映科每年有资产10%的获利,黄质疑「等于是拿台湾人的钱,去补贴保证大陆企业的获利」。
▲林郭文艳近年为大同经营权和市场派多次交手。(资料照/记者陈心怡摄)
金管会展开调查后发现,华映透过原本就在陆投资的4家液晶显示模组LCM公司,以股作价,收购当地公司后改名「华映科技」,以借壳上市的方式,在大陆挂牌,不过台湾华映为此签署19项承诺,包括保证华映科年获利资产的10%,且在关联交易比例未达标准情况下,还要免费送出部分股权。
而华映科取得的保证获利承诺,已经在深交所公告多时,大同和华映在台却只公告收购大陆公司的利多消息,从2010年到2018年间,从未揭露这项利空,金管会认为,大同和华映刻意隐匿可能影响投资意愿的重大讯息,依违反《证交法》不得隐匿规定将大同和华映送办后,检察官2020年3月曾传唤林郭出庭讯问后,谕令交保500万元,先前因达通国际背信案入狱的林蔚山也被借提讯问后还押。
对此,大同回应表示,有关于华映科技承诺事项未揭露遭北检起诉案,华映公司对于金管会、证交所及承办检察官等机关各项函询皆已提出事证详加解释说明,承诺事项是否应揭露或应如何揭露,华映公司均已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办理。本公司董事长林郭文艳仅为华映公司董事一员,在此情况下,本公司董事长仍被起诉,本公司甚表遗憾与不解。待收到正式起诉书明了事证理由之后,再与律师研议依法救济维护本公司及董事长权益。
疗愈!纾压!心诀大公开
【其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