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郭文艳违反证交法遭起诉 大同:遗憾不解!将依法救济

▲大同公司董事长林郭文艳。(资料照/记者陈心怡摄)

记者陈心怡/台北报导

台北地检署侦办大同和子公司华映隐匿财报案,查出大同董事长林蔚山林郭文艳夫妻等人涉隐匿台湾华映2010年在大陆取得闽东电机75%股份再更名华映科技借壳上市时,签下19项不平等承诺,致投资人难以判断风险,北检今日依违反《证交法》财报不实起诉林郭、林以及前华总经理林盛昌财务简永忠、汪志成等5人,对此,大同表达遗憾与不解,将依法救济,以维护公司及董事长权益

大同表示,有关于华映科技承诺事项未揭露遭北检起诉案,华映公司对于金管会、证交所及承办检察官机关各项函询皆已提出事证详加解释说明,承诺事项是否应揭露或应如何揭露,华映公司均已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办理。本公司董事长林郭文艳仅为华映公司董事一员,在此情况下,本公司董事长仍被起诉,本公司甚表遗憾与不解。待收到正式起诉书明了事证理由之后,再与律师研议依法救济维护本公司及董事长权益。

大同近期风波连连,先是金管会做出大同公司不得自办股务处分经济部驳回公司变更登记,之后经济部8月12日正式宣布准许大同公司市场派欣同、新大同召开股东临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