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违法买大同案 金管会证实:收到检举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昨天(18日)表示,针对陆资违法买大同股票案,「有进一步的事证」,金管会已经着手调查。证期局证实,9月有收到检举函,但因为还在查证中,检举函内容跟相关细节,要待确认事实后,才会对外说明。
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19日透露,陆资违法买大同股票案,金管会在近期有收到检举函,是内部员工所发的,但针对检举函内容,金管会还在查证中,依法不适合对外说明,检举函有些事项很明确,查证后若属实,金管会会依法处理,请违法陆资离开然后处分。
但立委黄国昌今天(19日)也在脸书爆料,永丰旗下证券公司违法引进中资炒作大同股票,金管会当时针对9万5千张认定背后是中资,7月初就从香港收到检举,炒作大同的中资是任国龙所有的上海龙峰集团,同时不只9万5千张,任国龙家人也透过兆丰金旗下的兆丰证炒作大同股票,质疑金管会说谎。对此,张振山不愿多作回应,只表示金管会是在近日收到检举函,也有跟主委报告,详细内容不方便透露。
而日前被金管会认定的9万5千张大同股票,张振山表示,该陆资已经全部出脱。日前针对违法陆资,因为受限《两岸关系人民条例》,针对违法陆企与代理券商,只能罚到最高60万元,证期局表示,在之后有建议陆委会,针对陆资违法投资台股应加重罚则,会尊重陆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