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再传有新的违法陆资 金管会已介入清查

金管会。(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大同(2371)又传出有新陆资,金管会证期局今天(20日)表示,已经发函给外资保管银行,要求保管银行出具外资非陆资的证明,间接证实有掌握到有陆资的相关讯息

大同在去年就被查出有违法陆资,去年5月金管会已认定大同股票中4%为违法陆资,大举开罚。但到去年7月又有爆料指出,香港永丰证日前违法帮陆资客户下单炒作大同股票,该客户为上海市龙峰集团,龙峰集团董事长任国龙,一个人就买了超过9%的大同股票;任国龙甚至透过女儿任梓菱名义,持有7.07%的大同股票,若加上任国龙透过香港永丰证投资的9%,陆资持有大同股份逼近20%,引起金管会关注又再彻查

到去年12月,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再公布调查结果,发现龙峰集团还另外借由加拿大籍头户,违法买进大同股票,最高持股甚至曾高达18.5%,因此对于龙峰集团再次开罚,重罚582万元、停止股东权利限期于即日起6个月内出清持股。

如今市场再传出大同又有新陆资。金管会证期局今天表示,确实有发函给大同的外资保管银行,要求外资保管银行出具证明,来证实背后外资并非违法陆资,且保管银行要在5天内回复金管会,若未出具证明恐就会被认定为陆资。此举间接证实金管会有得到大同有新陆资的消息

证期局表示,针对各别公司若有消息是传出有可疑陆资,证期局有权可以要求保管银行出具证明资料,甚至请对方陈述意见,若发现有违法情事,就会依法处置。

目前陆委会预计提高违法陆资的罚则,从原本最高的60万元,调高到最高2500万元,且可按次连续处罚到改善为止,草案已送立法院审议。去(2017)年大同案就是因为法规限制,最高只能罚60万元,被市场认为罚则过低。若修法通过后,金管会再抓到大同有违法陆资,就可以罚到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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