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场派:支持金管会裁罚决定 将剔除违法陆资5.87%股东权

▲大同市场派表示与违法中资无涉,股临会改选董事将如期举行。(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心怡台北报导

大同股东临时会将于10月21日登场金管会证期局今(13)日公布查得大同有5.87%股权为违法陆资,并对其开罚,身为大同股东临时会召集权人的欣同及新大同公司发声明表示,支持并接受金管会今日查处结果,会将违法陆资持有5.87%股东权予以剔除,依法不计入大同公司发行股份

欣同、新大同认为,关于金管会今日公布查获陆资透过外资投资大同股票,开罚新台币2500万元、停止股东权利限期6个月出清乙事,欣同、新大同对主管机关严正执法、勿枉勿纵的态度与作为表示赞许及支持。

欣同、新大同相信经过这一轮的详细查核,大同股东应该没有其他违法陆资了,这可以让大同公司的股东结构更加透明,没有违法陆资的疑虑,云散风清,对于股东临时会的召开及改选结果也更加没有争议。所以,欣同、新大同认为金管会对陆资的适时查处对10月21日股东临时会的召开及改选,具有正面、积极的厘清效应,没有不良影响,再次予以肯定。

此外,欣同、新大同表示早已表明依主管机关认定及法院裁判来认定股东权;支持并接受金管会今天的查处结果,会将违法陆资持有的5.87%股东权予以剔除,依法不计入大同公司发行股份,自然更没有出席权及表决权。

欣同、新大同指出,扣除这5.87%违法陆资股权,大同公司还有94.13%的股东要经由10月21日股东临时会的召开,行使股东权,选出董事组成董事会,以结束今年6月30日原经营阶层自行认定、剔除超过53%股东权肇致违法股东会选任之违法董事不被主管机关、股东、社会认同所造成公司经营违法的不稳定状态股票交易被打入全额交割严重损害投资人权益乱象

欣同、新大同也呼吁各方尊重并支持金管会的查处结果,公司派更不要混淆视听,据此主张今年630股东会剔除超过53%的股东权是对的!金管会此次依职权查处并认定要剔除的只有5.87%,不是53%,公司派也不是金管会或法院,二者无法相提并论。

欣同及新大同也劝诫大同公司派,不要再藉题发挥主张还有陆资或违法股东未经查获、认定云云;查获认定的就是违法,这没争议;经过检举、调查,没有认定的,就是合法;这才是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