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粪不对 退学无理

黄帝

台北市强恕高中高三学生街友泼粪社会哗然。虽然犯错学生在媒体前下跪道歉,但校方仍然临时召开学生事务会议,决定对犯错学生为退学处分

但依据现行高级中学学生成绩考查办法,高中只能对学生为辅导安置,并没有退学或是开除学籍的授权。又大法官在释字第三八二号解释揭示「各级学校有关学籍规则或惩处规定,对学生所为退学或类此之处分行为,足以改变其学生身分并损及其受教育机会自属人民宪法上受教育之权利有重大影响,此种处分行为应为诉愿法及行政诉讼法上之行政处分」,简单的说,强恕高中只能针对犯错学生进行辅导,并没有权力对他们做退学处分,所以被退学的学生基于宪法「受教育权」之保障,依法可以提起撤销诉愿。

笔者要说的是,学生对游民泼粪,这么严重的过错,学校、家庭与社会都有责任,学校要做的是辅导、教育学生,而不是恣意退学、放弃学生,社会舆论也不应对犯错学生「赶尽杀绝」,日前国民党台北议员主张对游民泼水,这种公众人物的不良示范,社会也没有要求这位市议员辞职,如今社会舆论却似乎接受学生被退学处分,不只学校应自我检讨,社会大众更应自我反省,是不是我们选出来的民意代表,给了学生「对游民不须同理心」的错误教育。

作者黄帝颖,律师,北市。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您的声音与讨论,稿件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