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弊案出现新进度 金管会:违法陆资投资台股
针对永丰金弊案,金管会持续追查中!金管会3日表示,目前永丰证券的部分已经调查完,但从中发现去年9月起,有香港的公司透过永丰金旗下香港的子公司投资我国证券,这间香港公司背后就是陆资,涉嫌违法,依照规定最长给予6个月内出清持有的有价证券。
3日上午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立委黄国昌再次询问到永丰金弊案目前的查证状况。金管会主委李瑞仓表示,永丰证部分已经查完,但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去年9月开始,有客户透过永丰金香港的子公司「永丰金亚洲」到我国投资有价证券,这名客户是一间香港公司,但这间香港公司背后是陆资。
依照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公司等,必须透过QDII(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来台投资,若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在台湾从事投资行为,因此这已涉嫌违法。证期局局长王咏心表示,最长给予6个月内出清持有的有价证券,至于该公司投资哪些有价证券?王咏心不愿给予回应。
黄国昌也询问到,永丰金董座何寿川是否已被查证到违反产金分离?李瑞仓表示,目前这部分还正在查证中,因为是海外子公司,金管会无法直接调查,必须要请子公司提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