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友才交保条件「5千万+2亿担保」 筹不出暂还押
兆丰案2日侦结,台北地院昨晚召开移审庭,3日凌晨0时20分裁定兆丰金前董座蔡友才以5千万交保,但需2亿元作书面担保,蔡认为一时无法觅得保金,律师则认为条件太严苛,法官裁定暂时还押。
蔡友才、兆丰金前主秘王起梆及前纽约分行经理黄士明昨天分别遭起诉有期徒刑12年、10年、4年。台北地院晚间7点15分召开移审庭,检方认为蔡有勾串证人及逃亡的可能,应继续延押;蔡则回应,「我有圆满家庭,3个可爱的孙子,为什么我要离开台湾?」
今天凌晨0时20分,合议庭裁定蔡以5千万元交保,并需要有2亿元书面担保;王起梆以1千万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由于今天是周六,蔡、王都表示无法觅得巨额保金,蔡的律师认为交保条件过于严苛;审判长谕知,如果不服裁定可再提抗告,2人都暂时还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