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认定大同、华映「隐匿财报」 违反证交法将移送检调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立委黄国昌日前在财委爆料台湾华映不只弥补大陆华映科亏损,还对华映科承诺保证获利10%,「等于是拿台湾人的钱,去补贴保证大陆企业的获利」。金管会近日正式认定华映、大同,已违反证交法第20条。金管会主委顾立雄透露,已经跟驻金管会的检察官讨论,准备把华映、大同都移送检调。

黄国昌日前在财委会指出,台湾华映在2010年到大陆设华映科技,当时深交所要求华映,当华映科亏损时华映要弥补且还要保证10%收益,「这等于是拿台湾人的钱,去补贴保证大陆企业的获利!」华映却在重讯说对公司财报营运没有重大影响,「金管会你信吗?」

金管会调查后正式函复黄国昌,认定华映违反证交法,依证交法第20条及第171条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

顾立雄今天受访透露,华映到大陆投资华映科,承诺了19条事项,在深交所有公告,但从2010年开始投资华映都没有在证交所详实揭露,「重点就在于华映当初签承诺时就没有揭露!」这19条承诺事项有些跟投资人有很大关系,投资人会不会因为部分承诺事项选择投资等,这些都是考量范围,已经跟驻会检察官讨论,准备移送检调,大同也要负连带责任,因此也会移送。

顾立雄强调,最重点是华映在入主到华映科承诺的当下,对投资决策有没有重大影响,金管会有针对每一项承诺都分别检视是否具重大性并做理由分析,「对投资人来说,你去买大同或华映的股票,在那个当下对华映在承诺的时候,投资人会不会因为华映这个承诺而在那当下决定买或不买,这是我们现在判断的标准。」金管会将提供意见给检调参考,华映也可以在检调侦查时做答辩。

但华映在入主华映科这么多年期间,都完全没有人去检举华映此项投资都没有揭露,黄国昌质疑,Google可以查到的讯息,为什么证交所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顾立雄回应,每天重大讯息很多,到底哪一些是属于证交所要筛检的讯息,将会请证交所研议。像华映当时去投资华映科签下的承诺,在深交所已公告,这个讯息跟我国市场有关,证交所应该要研议一个方法,检视跟我国市场有关的重大讯息。

▼金管会认定华映违反证交法第20条。(图/翻摄自黄国昌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