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或移转财产 欠税人两行为 将假扣押财产

高雄国税局近日发现,有民众漏报房地合一税遭补征税款,于缴纳通知文书送达前,该民众即针对名下不动产,向高雄市税捐稽征处办理契税及土地增值税申报,试图移转不动产。

高雄国税局发现后搜集相关事证,于缴款书合法送达后,立即向管辖法院声请假扣押裁定,经获法院裁准就欠缴税额的范围内,对该民众的财产进行假扣押,旋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扣押名下财产,以维护税捐债权。

针对高风险的欠税案件,国税局强调,会主动掌握欠税人财产动态资讯,经发现有蓄意隐匿或移转财产、逃避税捐执行迹象,就会启动假扣押机制。

此外,随着防疫政策松绑及边境解封,许多民众有出国旅游的规划,但若有欠缴税款被限制出境者,出国前记得缴清全部欠税及罚锾或向税捐稽征机关提供欠税及罚锾的相当担保,才能顺利出国。

依规定,民众欠缴税款及罚锾达限制出境标准(已确定欠税个人新台币10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200万元以上;行政救济程序终结前,个人在15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在300万元以上),税捐稽征机关得函请移民署限制欠税人或欠税营利事业负责人出境。

例如,有民众欠缴110年度综所税2,800万元,经国税局报财政部函请内政部移民署限制出境。该位民众如果想出国,须缴清2,800万元或提供相当财产担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