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限制出境 财产担保可解套
新冠肺炎疫情袭卷全球,我国业者缴税可能有困难。财政部8日表示,如果业者欠税,可能遭税局限制出境,但业者可善用税捐稽征法规定,将易变卖的动产或是无产权纠纷的不动产列为担保品即可解除限制,可直接出境。
如缴不出营所税、房屋税等税款,官员建议业者先采取税务纾困措施,申请延后缴税,最多延后一年或分36期(三年)。据赋税署统计,目前上千家企业申请税务纾困,估至少500亿营所税额延后入帐。
官员指出,原本财政部的行政命令已规定欠税人可用动产、不动产做担保品,解除限制出境,而我国立院在今年5月中进一步推动修正税捐稽征法第11-1条,增订上柜有价证券及易于变价、无产权纠纷且能足额清偿的土地或已办妥建物所有权登记的房屋可做为纳税担保品,等于是将现有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阶,有助于减少争议。
依税捐稽征法规定,各种担保品计算价值方式不同,以黄金来说,必须按九折计算,而外币、上市柜有价证券则按八折计价。如果是政府发行公债,则按面额计值、银行存款单折也是按存款本金额计值。
如果是不动产部分,担保品范围仅限易于变价、无产权纠纷且能足额清偿之土地或已办妥建物所有权登记不动产,或是其他经财政部核准财产,而土地价值是按照公告土地现值加两成,至于房屋价值也是依照公告现值加两成估价。
现在一般房屋市价多为公告现值的1倍以上,土地市价也是类似情况。官员认为,税捐稽征法也订定,如果民众认为估算价值较市场行情偏低时,可主动提示时价资料,即可核实认定。
举例来说,企业主A欠税2千万元,但A想要出国洽谈商务合作,为求解除出境限制,他将自己的房屋(公告现值为1千万元)做为担保品,但国税局只认定其房屋价值为1,200万元(1千万元*1.2倍),但A主张附近房屋市价约2千万元,最后国税局按时价资料认定,A将房屋做为担保品后、顺利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