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被限制出境 旅游计划恐受阻

南区国税局表示,依税捐稽征法规定,个人欠缴已确定税捐及罚锾合计在新台币(下同)10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在200万元以上;或者在行政救济程序终结前,个人欠缴15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欠缴300万元以上,经税捐稽征机关依法审酌符合限制出境条件者,可以报请财政部函请内政部移民署限制欠税人,或欠税营利事业负责人出境。

国税局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经限制出境后,须缴清全部欠税及罚锾,或提供全额担保后,才可以解除出境限制,若仅缴纳部分税捐或向行政执行分署办理分期缴纳,在税捐未全部缴清前,还是不能解除限制出境。

所以,民众如果有欠税,一定要注意先缴清或办妥足额担保手续,再准备出游事宜,以免因无法出境致行程受阻,破坏出国渡假的好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