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案关键角色 三宝前财务长黄绪宗「转污点证人」

何寿川离开台北地方法院记者问「能回家开心吗?」他微笑不语。(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陈丰德/台北报导

永丰弊案,前董事长何寿川涉违法超贷三宝建设53亿,遭法官裁定4亿元交保;检方策动宝建设前财务黄绪宗污点证人,并突破永丰余土地开发部经理金榜心房,坦承犯行,才得以掌握何寿川利用永丰金控与永丰余集团掏空资产的确切证据,依证人保护法、证交法规定,建请法院减刑,并宣告缓刑。

检方侦办初期,黄旭宗国外未到案,回台后经策动转为污点证人,供称何寿川与董事长李俊犯罪事证;黄是三宝建设财务主管,受李俊杰指示,规画并执行投资上海一七八八大楼资金取得及利益分配任务,是三宝集团对外联系窗口,扮演关键角色,为保护他的安全,检方始终没透露黄已到案。

今年六月的首波搜索约谈行动中,在三宝集团董娘廖怡慇住处查扣相关证物不料廖向调查官要求检视遭查扣的文件时,竟趁机撕毁关键资料「何寿川投资一七八八大楼股权利润分配」的右上角,并将碎纸藏在三宝建设的办公室沙发缝隙内,被调查官察觉。

调查发现,何寿川以个人海外公司「Dynabasic」、「Epoch」名义,投资一七八八大楼八百廿五万美元,另以贷款给李俊杰六千万美元的两成(一千两百万美元)作为投资一七八八大楼的暗股,取得百分之十二点六六股权,将来大楼出售的利润分配,获利相当可观。

土地开发部经理张金榜坦承,曾在签办永丰余以八百五十万美元投资「Giant Crystal」可交换公司债签呈上,涂销签核单位「董事长何」字样,并影印交给金管会,隐瞒何寿川挪用资金的角色规避审查,故意以支付一七八八大楼租金名义,从永丰余控股与元太科技各汇出八百五十万美元给李俊杰

遭检方发布通缉的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昨天跨海发出声明,对于检方未采信他委请律师提出的理由感到遗憾,并表示将待上海一七八八大楼交易案完成后,在适当时机回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