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后遭解职?深夜开除前证券财务长 永丰:她提不出证据

永丰示意图。(图/资料照)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永丰金控今(20)日晚间突发布重大讯息表示,将解任副总经理王帼英职务。永丰指出,王帼英在今年4月间,私自以简讯对外散布不利公司声誉之讯息,在经公司查证后并无该情事,造成公司声誉受损,因此,经董事会讨论后决议将王帼英解任。永丰金发言人薛经武表示,在王帼英径自爆料后,永丰给了她很多机会说明,然而王帼英始终提不出有力证据,因此董事会决议予以解任。

永丰金控表示,在查证过程中,除当面与王帼英进行访谈,也尊重其要求,在今年5月安排会见金控独立董事,然而王帼英未能就其指控事项提出具体证据。在今年9月召开人事评议委员会后,永丰请王帼英针对对公司的指控提出说明,经人事评议委员会讨论后,决议向董事会建议将王帼英解任,且告知如有异议可于两周内提出申复。

然而由于王帼英未能提出进一步证据,金控及银行再度召开人事评议委员会,并邀请王帼英到场,王帼英表示因故不克参加,经人事评议委员会讨论,决议维持原议,并续将解任建议提呈金控及银行董事会核议

薛经武指出,王帼英先前对媒体爆料遭到无预警解职,然而永丰先前之所以做出调职处分,系为配合业务需求、且综合各种专业考量后的决定,并非如同她所指「永丰金控透过无预警解职财务控制人员,以妨碍内部控制」;加上王帼英始终无法针对该指控提出有力证明,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才做出该处分。

永丰金指出,对于永丰银行独立董事吴嘉沅先生认为其个人并未参与查证过程,对解任王帼英职务表示反对意见,永丰金控表示予以尊重。

永丰金控强调,公司之所以进行解任,是基于王帼英迳自向外散布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之言论,经查证并非事实,为维护公司权益才这样做,与王帼英是否为吹哨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