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升案 金管会罚中信银300万、限制业务3个月

图右金管会主委丁克华。(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对于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乐升破局,金管会19日表示,中信银为委任机构,在评估客户风险方面,没有严谨确认实际受益人状况,未符合「认识客户」程序,显示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因此开罚300万元罚锾,并暂停办理公开收购相关的信托业务3个月的处分,直到缺失完成改善为止。

此外,金管会表示,中国信托证券担任百尺竿头公开收购的财务顾问,但有未严谨评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对象,并未确认服务对象的身分等缺失,依证券交易法,停止中国信托证券财务规划咨询顾问业务3个月的处分。

2016年8月底,百尺竿头恶意违约不履行公开收购乐升一案,许多投资人矛头指向中国信托,尽管中国信托发表声明,强调遵循现有法令处理,并善尽「认识客户」的程序,但金管会调查后,仍认为中信银「未符合认识客户」程序,开罚300万元,并限制业务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