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投信经理人操盘跟单遭金管会解职 公司挨罚120万限制业务
▲金管会出手裁罚。(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巫彩莲/台北报导
2025年首宗投信重大裁罚案出炉!金管会今(25)日公告,国泰金(2882)旗下子公司国泰投信基金经理人操盘跟单裁罚解职,公司罚120万,并有4大重要惩处措施。
国泰投信前国泰科技生化基金之李姓基金经理人在操盘期间,以职务上知悉之消息泄漏予他人,并于基金帐户从事个股交易期间利用他人帐户为相同个股买卖,且未依规定向公司申报;复国泰投信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与执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范利益冲突,且未能有效督导及查核经理人个人交易行为,事后亦未确实进行查证,业已影响基金业务之正常执行。
依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对国泰投信核处警告,并依同法第111条第7款处罚锾120万元;至于李姓经理人,金管会已命令国泰投信解职。
金管会指出,国泰投信受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警告处分,相关业务将受下列限制:
一、最近1年不得申请(报)募集投资于国外有价证券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案件,但其违法情事已具体改善并经认可者,不在此限。
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三、最近3个月内不得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在大陆地区参股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四、其他事项:例如申请政府基金之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将受影响。金管会重申,投信事业为管理众人资产,属高度监理之金融特许事业,业务经营应建构在诚信的企业文化与高标准的业务行为准则基础上,资产管理业之经营首重诚信,并应善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对于违法之公司及个人,将予严惩不贷,避免少数从业人员行为,影响投资人对国内资产管理业之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