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前经理人炒股 统一投信挨罚180万、总座遭停职
金管会对统一投信进行金检时,发现刘姓、张姓前基金经理人长期在操盘基金期间,利用人头户同步买卖相同股票,且将消息泄漏给他人。由于属于重大疏失,除依法裁罚180万元、勒令2人解职外,并勒令总经理及内部稽核主管停职3个月、同时限制4大业务。
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表示,统一投顾刘姓前经理人在操盘基金期间,利用弟弟的帐户买卖相同个股、且未向公司申报交易状况。张姓前经纪人则在操盘基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泄漏消息给3人从事股票交易、亦利用他人帐户买卖相同个股,且未向公司申报交易状况。
郭佳君指出,刘姓及张姓前经纪人违规情况长达3年以上,且统一投信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不具有效性,且未有效防范内部经手人员利益冲突,违规情节重大,总经理及内部稽核主管有未善尽监督管理之责及专业上的应有注意。
对此,金管会依违反投信投顾法裁罚统一投信180万元、处以警告,命令解除刘姓及张姓前基金经理人职务、李姓总经理及杨姓内部稽核主管停职3个月,且须委托非该公司财报签证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针对改善后的内控执行情形进行专案审查。
同时,依投信投顾法规定,统一投信4大业务将受限制。首先,最近3个月内不得向金管会申请投资外国事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参股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次,最近半年不得申请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兼营期货信托事业。
再者,公司内控设计或执行有重大缺失,金管会可退回或不核准统一投信申请申报募集基金案件。最后,统一投信申请如政府基金等全权委托投资业务,亦将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