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金局炒股案 统一投信副总交保
台北地检署侦办劳动部前组长游迺文涉贪操纵股价案,约谈统一投信资深副总经理阙志昌(中)到案说明。(陈君玮摄)
劳动基金运用局国内投资组前组长游迺文贪污、炒股案延烧,北检查出,代操劳动基金的统一投信人员,涉嫌配合游指示拉抬远百股票,协助宝佳高层出脱套利,声押统一投信资深副总阙志昌、基金经理人郭士庆、孙民承及研究员俞建业4人,台北地院讯后认无羁押必要,裁定4人各以30万至25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北检表示,研究裁定理由后再决定是否提抗告。
北院裁定阙以250万、孙、郭、俞各以200万、80万、30万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在本案侦结前不得与证人或共同被告讨论案情,若违反规定将遭羁押。
据透露,游迺文是利用其对接受基金运用局全权委托的代操业者,拥有管理、督导及考核等权限,违法指示阙志昌等统一投信人员,以委托代操的劳动基金资金,进场大量买进远百公司股票,借以让宝佳执行长唐楚烈、投资主管邱裕元等人顺利出脱持股套现获利。
北检日前陆续传唤国内投资组的委托经营、固定收益、权益证券3位科长作证,发现劳动基金操作成效,须经劳动部劳动基金监理会评核,怀疑另有公务员参与,将深入侦查。
针对游迺文贪污、炒股案,民众党立委赖香伶昨在立院质询行政院长苏贞昌,赖认为应将掌握一定部位的政府基金自操人员列入高风险列管对象,并建立轮调制度,苏同意有必要建立轮调与稽控制度。
赖香伶另质询法务部长蔡清祥,是否要把游迺文这类人列入洗钱高风险列管对象?蔡回应,若业管单位认为所属人员需要列为洗钱防制对象的话,法务部会接受建议名单,让行政院来核定。不过目前尚无此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