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新监理措施 4/21上路

▲为避免有心人士意图操纵股价,使股票异常飙涨,台股新监理措施4/21起上路。(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保护投资人权益,避免有心人士意图操纵股价,使股票异常飙涨,造成投资人损失,证交所以及柜买中心同步自4月21日起,实施新制监理机制调整范围包括:缩小注意股票涨跌幅标准、缩短股价异常股票进入处置的时间、以及延长处置的时间、处置股票可能采全数预收款券等。

新监理机制中缩小公布注意的涨跌幅标准,过去只要股票6日累积涨跌幅超过32%即可能列为注意股票,依据新机制,异常飙涨且股价较高股票,将缩小公布注意的涨跌幅标准,其中,上市个股涨跌幅超过25%即可能列为注意股票,至于上柜个股最近6个营业日涨跌幅达23%,且最近6个营业日起、迄2个营业日得最后成交价价差达40元以上者,就会被列为注意股票。

其次,缩短股价异常股票进入处置的时间:列因股价涨跌幅较大而列为注意股票,只要连续3天公布为注意股票,就进行处置。

再者,处置措施也进行调整:第一、30天内第1次处置延长处置期间为10天(原为5天),「单笔超过10张」或「多笔累积超过30张」就要采行预收款券(原为「单笔超过50张」或「多笔累积超过150张」),上市柜个股标准相同。

第二、30天内第2次(含)以上处置:处置期间仍维持10天,但全面采行预收款券(原为「单笔超过10张」或「多笔累积超过30张」),至信用交易部分,调降融资比率为零,并提高融券保证金成数至10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