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转骨方案3.0 六大措施将上路
为强化台股竞争力,金管会在2020年8月发布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其中有六项措施是2023年要落实。一是董事长与总经理为同一人时应增设独立董事,即上市及资本额6亿元以上上柜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或相当职务者,是同一人或互为配偶、或一亲等亲属者,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设置独董人数不得少于四人,但董事席次超过15人者,独董人数不得少于五人,并应有过半数董事未兼任员工或经理人,年底前共618家须增设独董,其中已有136家已符合标准,尚有482家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
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表示,若2023年底未完成设置,将依证交所规章开罚违约金3万元,且限期改正,未完成改正前每日罚1万元,直到改善为止。
二是设置公司治理主管,上市柜公司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设置公司治理主管,2023年已是第三阶段推动,先前资本额20亿元以上的上市柜公司都已完成,剩下共有1,267家应在2023年6月底前设公司治理主管,其中有465家已设置,尚有802家未设。
三为揭露英文资讯,上市及资本额6亿元以上的上柜公司自2023年起,应提供英文版的股东会议事手册、年报及年报,共835家适用。
四是揭露永续资讯,参考永续会计委员会准则、及气候相关财务揭露建议(TCFD)准则,资本额20亿元以上上市柜公司应编制申报永续报告书,并揭露特定产业永续指标及气候相关资讯,2023年共240家须编制。
五为提早揭露全年度财务资讯,上市柜公司资本额100亿元以上,在年度终了后75日内公告年报,共120家;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者,75日内公告前一年自结财务资讯,共388家。
六是兴柜2023年股东会,应提供电子投票,共301家须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