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雾里看花的国民法官制度

司法院欲参考日本的「裁判员制度」,推动「国民法官制度」,让人民参与审判,提升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度。(图/视觉中国CFP)

根据媒体报导,蔡政府认为前政府所推动的「观审制」,并不符合民意民众缺乏参与感,因此,司法院欲参考日本的「裁判员制度」,推动「国民法官制度」。司法院秘书长太郎表示,推动「国民法官制度」的「人民参与审判法草案」,最慢今年底出炉,但是这样的新制度真的比观审制好吗?

日本裁判员制度さいばんいんせいど

裁判员制度是即是随机挑选出一定数目的日本国民,他们被选出和法官一同审理案件,目前日本采行的制度是总共有6名裁判员及3名法官共组合议庭,然后根据事实认定、法条的适用,来做审判。而对判决的评议结果是需要裁判员和法官双方「各自」过半赞同,目的是希望让审判的过程能够融入民众对司法的想法,使得司法更透明化

台湾「国民法官制度」

参考日本的裁判员制度,可能在草案中规划国民法官人数为6人,职业法官为3人,一样组成合议庭。唯一不同的是,对于判决决议结果并不是要求国民法官和职业法官双方各自过半数赞成,而是国民法官及职业法官一起过半数赞同。这所衍生出的问题是,若是今日一案件评议后表决的结果是职业法官3人认为有罪,而国民法官皆认为无罪的话,因为并不像用日本的裁判员制度,所以本案应判决无罪,但是职业法官可能必须撰写判决书,可是职业法官的心证和评议表决结果不符,这样要求职业法官撰写判决书可说是强人所难,甚至是使法官违背其对法律的确信撰写判决,如此可能不太适当。

尽管如此,国民法官制仍有优点。司法院希望借由人民自己参与审判的过程,了解平常法官有多认真在审判,避免民众常常对审判结果有所误会。希望借此提升人民对司法的信任感,增加人民对司法知识,说不定就能减少法官被骂的罪名

走出适合我国的制度

国民法官制度目前看起来会让国民对于司法更有参与性,却这样模仿日本半套的制度也是让人看了「雾煞煞」。因为从观审制到国民法官制,是模仿了不同国家的制度,耗时耗力,又没有得到收获。我们何不就从既有的制度中改变出适合我们国家的制度,像是先向民众传达基本的法律观念,应该会比大举变更审判制度以增加民众对司法的信心更有成效。(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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