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法草案出炉 设立至少500亿永续发展基金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24日宣布,院会通过「国土计划法」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草案明定,由政府所成立的国土永续发展基金,除了前10年都由政府编列预算移拨,移拨总额还不得少于500亿元。▲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左)24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内政部表示,拟具「国土计划法」草案,一是为追求生活生产生态的永续发展,并达到建立国土计划体系,明确宣示国土空间政策,并依循办理实质空间规划;二是因应气候变迁趋势海洋使用需求、维护糧食安全及城乡成长管理,研订国土空间计划,引导土地秩序利用;再者,是依据土地资源特性环境容受力及地方发展需求,研拟土地使用管制,确保土地永续发展;最后,则依据土地规划损失及利得,研订权利保障及补偿救济目标

「国土计划法」草案,经政院前政务委员陈希舜及副秘书长萧家淇先后审查,今天在院会通过。孙立群表示,院长江宜桦认为,草案整合国土保育、海洋维护、农业经营及城乡发展等各个面向,是让台湾国土有秩序发展的上位蓝图目的是希望防止人为过度开发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不过「国土计划法」自推动以来,草案几度进出立法院,最后都在届期不续审的情况下从头再来,内政部这次再度调整草案内容,江宜桦会中希望,合理回应外界期待后,能在立法院获得广泛支持,也要求内政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以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内政部表示,本次「国土计划法」草案与历次函送立法院审议版本不同之处,主要包括,新增会同原住民主管机关订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土地使用管制及拟定原住民族土地特定区域计划之规定;明确规定国土功能分区之使用原则,且未来不得再以开发为由,任意变更国土功能分区及其分类,以维持国土计划稳定性;明定政府成立之国土永续发展基金,前10年由政府编列预算移拨,且其移拨总额不得少于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