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27万副假口罩 陆重判5年半
大陆在疫情初期口罩紧缺,不肖人士趁机贩售假口罩牟利。图为2月初,广西南宁一位戴口罩的市民在药局「口罩无货」的告示前停留。(中新社资料照片)
大陆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一起售卖假口罩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在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售卖27万副假口罩,最终获刑5年6副月,并处罚金60万元(人民币,下同)。附带民事销售伪劣口罩价款的3倍赔偿金,共计102.6万元。
据报导,被告黄某长期从事医疗器械销售,2020年1月,黄某得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市场急需口罩等防护用品后,认为可以乘机谋利,遂开始寻找口罩货源,并于1月22日以总价9900元从微信名「令狐冲」处购进3M公司的9001口罩2000副,于1月24日至26日以总价16万元从隋某霖(另案处理)处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27件(每件1万副)。
法院认为,被告黄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外销售,金额高达34.2万元,并且在明知部分买家武汉市等疫情高发地或购买目的系为医院使用仍予以销售,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极大影响。
大陆网友对该判决结果拍手叫好,有人留言,想到那些因配戴假口罩而毁了整副家庭的无辜老百姓,这样的判罚还是不解恨。
因贩售假口罩遭判重刑的,最著名的前例是备受关注的康佰馨大药房案。今年1月21日至26日,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3M」字样的口罩50多万副,销售给京津冀等地药店或富人,金额达420万余元。经检验口罩过滤效率资料不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法院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案在6月19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李东有期徒刑15年,罚金400万元;从犯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罚金300万元;罗涵毅有期徒刑9年,罚金250万元,并追缴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3人虽然提出上诉,但二审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