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敏》密室里的小国民「大」法官

不满司法院力推国民法官参审制,以司改会为主的支持陪审制联盟到司法院前踼馆叫阵,要求司法院长许宗力出来辩论。(林伟信摄)

民进党不顾舆论压力,硬推司法院版参审制,面对如此重大变革却以这么草率粗暴的态度因应,自然引发各界哗然,司改团体甚至到总统府绕行抗议,在在证明问题严重性。司法院版参审制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帜,却毫无改革的诚意,更完全背离民众对于司法审判透明的期待。

尤其,目前各政党修法版本均开宗明义要求,提高「司法透明度」,但司法院却背道而驰,在民进党国会多数的背书下,坚持「职业法官」对于「国民法官」的开示、指导或释疑等均不可以有书面纪录录影录音。也难怪大家会怀疑司法院只想利用国民法官遂行职业法官的决定,以避免「恐龙法官」或「恐龙判决」之批评。其实,只要有纪录可循,发生争议时就可以查询比对,也可避免前揭疑虑。

司法改革应无政党色彩,司法体制也必须是不受政治立场污染净土。过去,国民党主张观审制,但民进党以人民只能「观」而没有表决权,极力反对,并强力主张「陪审判」。没想到执政后居然会全盘推翻「陪审」主张,坚持不得录影录音的「密室讨论」参审制。

试问,民进党对于「不采纳观审员意见,职业法官必须详述拒绝理由的观审制」,既然认为是假改革,难道不应该让判决结果真正反映「民意」?怎么会反而想掩饰过程,假人民之名,遂行职业法官之认定?

更难以置信的是,现在司法院参审制版本和当初国民党的观审制条文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主要差异仅在参审制里面留有国民法官表决的形式,好向社会交代。但说也奇怪,决议是法官共同做出来,为何中间讨论却限定是闭门会议,没有任何纪录?这是什么奇怪的制度安排?

所以我们反复提醒,民众的释疑需要用书面回答,司法院拒绝,说这样缓不济急。我们希望讨论过程录影音存证,以安民心,司法院也不肯。但如果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任何资料可以佐证,我们如何确定判决的结果是不是有职业法官指引民众,用民众名义做成?或只是让民众背书而已?

尤其司法改革要是真改革,真正试行领域就不该是刑事案件,应该是行政案件。例如税法所得税、环保、劳工争议等行政体制的争议案件先来。因为司法官的养成体系,对于这些专业领域法条不是很熟悉,所以透过民众参与,反而能让这些在司法官养成过程中接触比较少的专业领域,让司法官多一点了解,民众早一点参加,也可以早一点理解司法运作过程。

作者立法委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