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法三读 李贵敏痛批国民法官法充满对国民法官的歧视

李贵敏(李贵敏办公室提供)

立法院临时会挑灯夜战逐条审查《国民法官法》,国民党虽采焦土政策,但仍挡不住民进党过半的国会优势,最终法案三读过关。国民党立委、司法委员会召委李贵敏痛批,民进党立委明知这部法案荒谬不公,却仍无视人民权益,一意孤行,一条条表决通过这部对国民法官充满歧视的法案;同时创造了职业法官「有权无责」、国民法官「有责无权」的荒谬制度。

她也指出,在民进党强力护航的《国民法官法》中,调查证据是由职业法官决定,国民法官根本看不到证据与事实的全貌,国民法官能看到的事实,也是经过筛选后的事实;更别提针对国民法官不到场、拒绝陈述或违反审判长命令等,可被职业法官裁处六万元以下罚锾。

李贵敏说,这正印证国民法官受控于职业法官。应被改革的司法院,透过歧视待遇,当做将来判决后背书的工具,以回避恐龙法官、恐龙判决批评,这种对国民法官的歧视,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李贵敏也批评,司法改革的起因是全民对法官、判决的不信赖,但仓促推动的《国民法官法》导致「法官有权、人民有责」的不平等现象,却在民进党全力护航下一条条过关,司法改革已被阉割,她也要对国会完全无法进行实质的政党协商表达严重抗议。

她并反问,民进党到底是在改革「司法」?还是改革「人民」?民众期待司法改革,司法院也正是人民期待改革的对象,但民进党竟照单全收被改革对象司法院所提出版本,并以粗暴多数强行通过,这真的是民众期待的司法改革吗?未来国民法官需担负多少责任?又需要承受多少刑责?

李贵敏也质疑,司法院长许宗力对外宣称司法院推动司法改革已经超过30年,但迄今仍提不出配套措施,反而在司法院版草案中要求「空白授权」,要在2年制定配套措施。究竟是什么原因,司法院无法在过去30年中,确定所需的配套措施?这些问题都没有说明清楚,如何权衡《国民法官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