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恋砍情敌致死 交国民法官法庭

内湖三角恋情杀起诉,全案将转交国民法官法庭审理。(本报资料照片)

23岁男子高庭荣与廖女交往,获知女友与45岁潘姓前男友藕断丝连,两男今年3月21日在廖女安康路住处谈判,一言不和持刀互砍,年轻力壮的高将潘砍得浑身是伤,送医不治,士检13日依杀人罪起诉高男,全案因为故意致死案,将由国民法官法庭审理。

起诉指出,25岁廖女与23岁高男交往,但与潘男仍有联系,两男后来发现彼此存在,案发当天约在廖女住处谈判,双方最后拿刀互砍,潘因手部、颈部身中多刀大量出血,送医抢救9天后不治。

另新北市新店区钟姓男子,今年初与父亲因买便当发生口角,竟持哑铃攻击父亲头部致死,检方起诉钟男,成为台北地院第2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但钟母却声请「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改回一般刑案由职业法官审判。北院昨开庭审理,与在医院的钟男和钟母连线,钟母说,她是被害人妻子与被告母亲,本案发生让她身心俱疲,心中有难以抹灭的痛,如果以国民法官方式审理,将让她再次经历痛苦,她哽咽地说,失去丈夫后只剩这个儿子,钟男听到后也不停哭泣,庭末,法官谕知择日裁定是否准许。

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国民法官审判制度,凡涉及故意犯罪致人于死案件,如杀人、放火致死等案,除少年刑案,年满23岁以上的国民都可以与职业法官一起审判;2026年起,扩大适用范围,凡最轻判刑10年以上徒刑之罪,如贪污收贿等,也可由国民法官审理。

国民法官制度是用随机方式,从一般国民中抽选6人,与3名职业法官组成国民法官法庭,共同审理特定重大的刑案,一起决定被告是否构成犯罪及该受什么样的处罚。

如果是可判死刑案件,须先经国民法官及职业法官共同投票达6票(2/3)以上同意,且国民法官及职业法官分别有至少1票同意才能判有罪。认定有罪后,再以同样决议标准,包含国民法官及职业法官意见在内,经6票以上同意,才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