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三角恋爆杀机!台南科大生开山刀狠砍情敌 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发生在6月10日晚上台南永康1间科技大学停车场之凶杀案,21岁涉案游姓男大生,经永康分局依杀人未遂罪嫌送办,检察官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南地院12日上午召开羁押庭,法官认为游嫌持开山刀朝被害人头、颈、肩等部位,下手甚重伤口甚深,被害人至今尚未能应讯,认定有杀人犯意,裁定羁押禁见。
▲游姓男大生涉嫌持刀砍杀同校黄姓学长,被警方依杀人未遂罪嫌送办,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将他羁押禁见获准。(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地院行政庭长指出,关于台南地检署声押「游姓男大生」杀人未遂案,台南地院经讯问被告后,审酌被告对声押事实承认与否之态度,以及被告所持之开山刀,依照一般人客观之判断标准,持之杀人足以轻易取人性命,而被害人受有多处刀伤,伤痕多在头颈肩手臂等处,下手甚重,伤口甚深,以此可推论被告下手当时恐有杀人之犯意。
而被害人目前尚在医院治疗中,无法接受检警之询问,且有相关证人未及于检察官侦查中具结做证,而被告与被害人及证人等均为同校同学,可轻易接触、联络。被告所涉系杀人未遂重罪,且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被告非经羁押、禁见,显难顺利进行侦查。检察官之声请为有理由,被告应予羁押、禁见。至被告事发后是否主动报案自首,仅为犯后态度之问题,与被告是否成立杀人未遂罪嫌无关。
台南市永康区南台街1间科技大学后门停车场,6月10日晚上7时23分许,惊传1名24岁黄姓大四学生遭人持刀追砍,造成头部、颈部、背部各有约10公分刀伤,双手均有约10公分刀伤,救护人员给予清洗伤口、包扎止血后送往永康奇美医院急救。
永康分局警方到场查处,查出伤者是24岁黄姓大学生,是该科技大学日间部工学院生物与食品科技系五年级延毕生,嫌疑人游姓男子是该校大一生(21岁,台北人),涉嫌持藏于背包内之开山刀砍杀对方,导致黄男颈部及背部多处刀伤送往医院急救。
经警方深入调查,游嫌与被害人黄男是认识关系,2人的女友是同一寝室的室友,黄男与游嫌之前曾发生冲突而有伤害官司,双方仍未和解,且最近游嫌与其女友分手,游嫌怀疑是黄男怂恿其女友与他分手的,新仇加上旧恨,令游嫌在案发时与黄男两人于校内狭路相逢后,游男先以安全帽攻击后,游男再回宿舍拿取开山刀回头再找黄男行凶,并追砍造成黄男颈部、背部及手部多处刀伤,游男砍人后,自行拨打电话报警,并于现场等候警方到达,黄姓被害人亦火速被送往奇美医院救治,目前并无生命危险,行凶刀子是在台北买的。全案侦讯后依杀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经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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