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甸/打破法官「歪哥」传言 不能依赖国民法官
▲ 如何杜绝法官「歪哥」的都市传言。(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律师界流传某些公司股东会大战或内线交易等案件,公司以惊人价目聘用律师。
律师等级好坏竟然差这么多吗?律师如同所有的专门技术人员都有经验与训练的差异,自然有口碑的好坏。但若费用差别的原因竟然在于律师出身的背景,就不正常了。
《法官法》为促进新陈代谢,修改了退休给与之后,大批壮年法官、检察官跳入律师行业,豪华亮眼的装潢,毫不避讳地表明曾经服务的法院或检察署名号,大量的宣传甚至广告为律师界冲出了另一类高级事务所。
《律师伦理规范》第14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司法人员或仲裁人关说案件,或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其有不当影响司法或仲裁人之关系或能力,或从事其他损害司法或仲裁公正之行为。
这种标榜曾经服务经历的宣传,造成足以影响司法界清白声誉的都市传言,是糟蹋司法威信最大的力量。
都市传言:法官会「歪哥」
为了改革司法,司法院想出了观审、参审、陪审各种方法。设想目的在于增加社会对司法的监督机制。但社会还没有对何种制度形成共识,却已然将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彻底打垮。
受了完整法律训练,以百分之一的拔尖成绩考上,再加上司法官学院专业训练的法官,竟然会比不上抽签选出来、法律外行的国民法官?问题出在专业法官会「歪哥」的都市传言上。
法官程度不好、法官收贿、律师可以通关节,都不是全面的现象。司法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内,绝大多数都是专业正派。尽管每个案件都有败诉的一方,但是归咎于司法官的操守或能力,实在冤枉。
打破法官「歪哥」传言 不能依赖国民法官
为什么不能杜绝法官「歪哥」的都市传言呢?剔除律师界真正的败类,禁止引人遐思的经历背景广告是律师公会无可回避的责任。
司法官操守如何?院检同仁、律师同道怎能不知。多年不能解决司法威信的根源在于姑息,在于互相回护。打破这种生态不能依赖国民法官,而有赖于监察制度、院检首长与律师公会。
业必归会的专业公会(Kammer)袭自欧陆,目的在同业相监督以维护公共利益。公会是准许执业的临检者,是规范伦理的把门人,不是同业结合的利益团体。
律师界现正分列两大阵营,激烈地进行全国公会选举。审视两大阵营政见,甚少主张严格律师伦理之执行者。
律师是自由职业,收费原各凭本事,但是深层动摇司法威信与伦理秩序的都市传言,能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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