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打抗生素治病无效 死者家属要钱不成仍提告

北市知名教学医院医师治疗85岁肺炎病患,但因注射抗生素无效,病患死亡后家属提告,检察官认定并无违反医疗常规予以不起诉。(图/本报资料照)

高龄85岁的吕姓病患,2019月底因发烧入住北市北区某教学医院,经1个月的治疗因败血性休克死亡,吕妻认为何姓、陈姓医师未注意病患对于抗生素过敏,控告2人业务过失致死罪,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结果,认定2人并未违反医疗常规,予以不起诉。

医师的委任律师指出,吕姓病患2019年3月26日因发烧住院,经电脑断层扫描诊断为肺炎,并安排入住加护病房,病患家属提供病历并未提及对抗生素过敏,皮肤红疹则是前一次住院就有的血管炎皮肤病变,并非因施打抗生素导所致。

辩护人更指,病患家属拒绝洗肾、拒绝静脉注射利尿剂、拒绝使用非侵袭性正压呼吸器,最终因肺炎合并败血性休克死亡,4月29日医师对吕妻以及儿子媳妇说明,都表示可以接受,唯独吕晚年再娶的新住民,坚持是因药物过敏反应致死,求偿1600万,医师更无法接受。

检察官送请卫福部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报告提及大多数产生肺炎的原因,是吸入口腔咽喉细菌所致,家属多次喂食自行携带的食物,可能造成皮肤病变,且病人及家属拒绝配合医疗处置,不利于病情进展,医师使用的药物皆为治疗指引所建议的药物,检察官因而认定犯罪嫌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