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总医院病患家属告名医 检:没解剖无法确认死因

陈姓病患因心律不整死亡,家属控告三军总医院黄姓医师护理师过失致死,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死者并未解剖无法确定死因,因而以犯罪嫌疑不足,对2人作出不起诉处分。(示意图/Shutterstock)

三军总医院内湖院区黄姓医师,陈姓病患去年9月因心脏衰竭死亡,家属认为主治医师没有注意监控设备出现警讯,及时给予协助,控告黄姓医师以及护理师2人过失致死,但士林地检署侦结,检察官以家属当时并未要求司法相验,遗体并未解剖,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能够厘清责任,予以不起诉处分。

家属认为,父亲住院就装有心率监测、心颤器服用自费药物,后来除去该医疗器材,医师本应改为其他医疗措施,黄医师、护理师应该要随时注意生理监控设备出现的警讯,以及痰液阻塞时,需要给予协助,但去年9月16日陈父晚间因心脏衰竭导致心律不整死亡,家属不满死亡证明书上面写「自然死」,家属不满,控告黄姓医师以及护理师过失致死。

检察官传唤黄、被告护理师以及其他医师,均表示不曾告诉死者家属「爱莫能助」等语,检察官更无从认定,医师以及护理师言行,与病患的死亡有任何因果关系

另外,病患死亡后并未报请司法相验,仅以医师的死亡证明书,就发还遗体交由家属处理,现已无法实施解剖,无法验证死亡证明书上「自然死」不实,家属也说没有其他证据可供调查,因而认定黄、护理师犯罪嫌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