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业者拨税后获利当「天使」 金管会:非强制性
金管会主委丁克华提出,金融机构提一定比例税后盈余或捐赠方式,成立「天使基金」投资新创产业,未来还可能扩大至上市柜公司,此消息发外界讨论;对此,金管会发文澄清「筹资是以尽善企业社会责任为出发点」,并强调「不会采强迫方式要求提拨」。
对于金管会推动成立「天使基金」引发外界热议,金管会日前发文提出5点澄清。第一,台湾经济发展待突破,创意创新是攸关经济转型的核心,国内年轻人有诸多创意,2015年我国学生在国际性设计,以及发明类竞赛中共获得213项奖项,成绩相当优异,金管会因此提出成立天使基金的构想,希望金融机构在提供筹资、融资服务之外,也可以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的出发点,共同协助年轻人创新创业发展尽一份心力。
第二,金管会表示,「天使基金」是投入新创及微型企业种子期及初创期的投资资金,较创投事业或金融业依现行法规直接投资企业之不同,在于「天使基金」是更早期的资金奥援,有助于扶植国内创新创意产业发展。
第三,有关「天使基金」的资金来源,为极小比率之税后盈余、捐赠或其他可能形式,不会来自存款、保费、政府预算或盈余为负之业者,也不会采强制方式要求提拨,将透过沟通方式,由资金提供者依本身意愿提拨,希望能由此展现资金提供者的企业价值,从「股东最大利益」提升至「企业社会责任」,因此,对于资金提供者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应予鼓励。
第四,金管会对于近日各界关于此议题之指教,敬表感谢;就「天使基金」之管理及运用,将基于以上原则持续听取各界意见并持续进行沟通,使「天使基金」发挥其真正目的。
第五,金管会并重申,金管会职掌执行金融监理及市场发展任务,兴利与管理皆予重视,不会轻忽金融监理的主要职掌,将秉持金融监理责任,同时促进金融市场健全发展,并协助实体经济发展,创造金融与产业双赢,更希望能协助年轻人就业,翻转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