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来就是要拿来用的」 乱伦父性侵女儿106次判759年

士林地院重判狼父759年徒刑,应执行25年。(图/法庭示意图东森新闻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以捕鱼为业的51岁刘姓男子,10年前起性侵读小四的女儿一直到高一,多年来性侵共达106次,刘男甚至还大言不惭地说「女儿生来就是要给父亲用的。」夸张的是,刘妻也替他辩解指出「又没什么,就当作父亲在帮女儿洗澡。」法官认为刘男罔顾人伦,士林地院9日依加重强制性罪重判他759年徒刑,应执行25年,全案仍可上诉。

刘男常趁家中无人性侵女儿,直到女儿读高三逃家旷课,才被师长发现刘男兽行。女儿指控,父亲性侵不戴套还呛声「妈妈身体那么烂,女儿生来就是给爸爸用的。」女儿想母亲求援,母亲却反劝说「爸爸是家里经济支柱」要忍耐,让少女情绪失控,每当与男友谈到家人都崩溃痛哭,甚至以「我的身体已经脏掉了。」来形容自己的处境

面对女儿指控,刘男一开始还否认,指被女儿及其男友诬告,据查刘家附近商店老板曾看到被害人哭着来借电话想打给母亲,加上两任男友都曾听闻此事,及刘男测谎没过,认定刘性侵女儿属实。推估7年来共性侵女儿106次,最后判759年10个月徒刑,应合并执行25年,全案可上诉。至于隐忍不报的刘妻,因没有教唆、帮助等情事,其刑责无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