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到怕被笑 男「不行」指奸同居女友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罗姓男子女子同居6天,以怕被朋友笑「都没吃到」为由,强脱女子的衣裤性侵,却因年纪已高,阴茎无法勃起,改以手指性侵得逞,台东地方法院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住在台东县关山镇女子指控民国99年6月17日和罗姓男子开始同居,当月22日晚间,她太晚返家,引起罗姓男子不悦,强脱她衣裤性侵,但因罗男阴茎无法勃起,改以手指性侵。

罗男辩称,是女子穿内裤客厅泡茶,他感觉怪怪靠过去看,女子就拿水果刀要刺他心脏,他摔倒时不小心扯破女子内裤。

判决书指出,罗姓男子当晚向女子说「妳来这么多天,都没有吃到妳,说出去会被别人笑。」于是对女子强制性侵,但是没办法勃起,只好以手指性侵,因此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