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升案再延烧 康和证老董遭金管会解职6个月

▲康和证券负责人叶公亮2度遭金管会停职(图/资料照)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日(23日)表示,康和证董事长叶公亮日前在处理乐升公司可转换公司债承销配售案上,找到违反证交法事证,金管会令命停止叶公亮解职6个月,这也是他第2次被停职。

证期局表示,去年底在乐升弊案中,康和证券配合乐升询价圈购配售,负责人叶公亮当时对金管会表示不知情所有过程,也未找到叶公亮有知悉的事证,所以当时只针对副总经理停业6个月、林姓业务员停业1年。但在地检署调查中,金管会从起诉书中,却发现叶公亮都知悉,康和证券违规有配合乐升公司办理询价圈购配售,并将配售客户名单提供给远东银行,进行可转换公司债资产交换等情事

证期局因此认为叶公亮对于公司违规情事都知情,应负督导不周的责任,依证券交易法第56条规定命令康和证券暂停董事长叶公亮解职6个月,近期会发函至康和证券,发函后就会是解职。

这已经是叶公亮第2度遭到金管会处分解职,他之前在担任富邦证券董事长时,因为违规转介投资人香港开户,已遭金管会处以停职9个月,直至104年7月才重返证券业,到康和证券当董事长。这次他解职后6个月后,金管会会不会再纵容他回证券业?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表示,在乐升案中只有查到他「知悉」,但目前没有查到他参与违法事项,所以依比例原则开罚,依法6个月后他可以回证券圈,但各公司都会考量是否适任,张振山也再次强调「券商公司本身用人要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