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已将中福案交金管会 建议移送检调

上市公司中福(1435)出售子公司福兴投资股份,疑有违法。证交所董事长许璋瑶10日在立法院财委会表示,经调查中福去年12月出售子公司福兴投资股份,给中福整合行销董事会讨论过程三席利害关系人未回避,已开罚二次共10万元,且对于交易价格等疑虑,已将调查结果金管会,「建议移送检调调查」。

立委高嘉瑜10日在财委会质询时指出,有接获陈情,上市公司中福在2020年12月11日董事会通过,以每股7.03元的价格,出售子公司福兴投资给中福整合行销,但此事却迟到今年2月才公告,同时中福与中福整合行销董事长都是黄立中,只是将福兴投资股权「左手交右手」,资产有贱售的疑虑;其次是福兴若是中福子公司,持有中福的股票即无表决权,但出售给中福整合行销后,又大量买进中福股票,将投票权复活」。

对此,许璋瑶表示,此案就是证交所去调查后,要求中福对外揭露,外界才知此消息,证交所前后二次对中福重讯揭露不即时等开罚,金额共10万元,但交易价格及决策过程瑕疵交易所并没有移送权,所以已将此案交金管会,建议移送检调。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表示,已在5月6日针对中福违反证交法部分,开罚48万元,至于是否要移送检调?黄天牧回应「要看相关事证」,不愿透露是否移送。